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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:2007/12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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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船舶碼頭碇泊費
浮筒費
曳船費
帶解纜費
給水費
垃圾清潔費
一般船舶碼頭碇泊費
計費單位:每船每小時(元)
等級
費率
總噸位未滿500噸之船舶
27
總噸位未滿500噸以上、未滿1000噸之船舶
54
總噸位未滿1000噸以上、未滿3000噸之船舶
107
總噸位未滿3000噸以上、未滿5000噸之船舶
187
總噸位未滿5000噸以上、未滿10000噸之船舶
312
總噸位未滿10000噸以上、未滿20000噸之船舶
448
總噸位未滿20000噸以上、未滿40000噸之船舶
748
總噸位未滿40000噸以上、未滿60000噸之船舶
1042
總噸位60000噸以上之船舶
1389
附註:
停靠外檔船舶比照計收。
船方申請停靠快速碼頭者,加倍計收。
國際航線客輪、觀光輪優先靠泊者,加倍計收。
遊艇、航行國內航線船舶,按四折計收。
一般船舶靠泊貨櫃碼頭者,其碼頭碇泊費以一般輪船標準計收。
工作船依表列費率為基準,由各港務局自行訂之。
浮筒費
計費單位:每船每小時(元)
等級
費率
總噸位未滿500噸之船舶
16
總噸位未滿500噸以上、未滿1000噸之船舶
25
總噸位未滿1000噸以上、未滿3000噸之船舶
41
總噸位未滿3000噸以上、未滿5000噸之船舶
58
總噸位未滿5000噸以上、未滿10000噸之船舶
99
總噸位未滿10000噸以上、未滿20000噸之船舶
173
總噸位未滿20000噸以上、未滿40000噸之船舶
279
總噸位未滿40000噸以上、未滿60000噸之船舶
419
總噸位60000噸以上之船舶
600
附註:
停靠外檔船舶比照計收。
船方申請停靠快速碼頭者,加倍計收。
國際航線客輪、觀光輪優先靠泊者,加倍計收。
遊艇、航行國內航線船舶,按四折計收。
一般船舶靠泊貨櫃碼頭者,其碼頭碇泊費以一般輪船標準計收。
工作船依表列費率為基準,由各港務局自行訂之。
曳船費
計費單位:每船每小時(元)
等級
費率
未滿二百匹馬力拖船
986
二百匹馬力以上未滿六百匹馬力拖船
251972
六百匹馬力以上未滿一千匹馬力拖船
2958
一千百匹馬力以上未滿一千四百匹馬力拖船
3944
一千四百匹馬力以上未滿一千八百匹馬力拖船
5423
一千八百匹馬力以上未滿二千二百匹馬力拖船
7395
二千百匹馬力以上未滿二千六百匹馬力拖船
10846
二千六百匹馬力以上未滿三千匹馬力拖船
14790
三千匹馬力以上拖船未滿四千匹馬力拖船
19720
四千匹馬力以上拖船
22310
附註:
使用拖船每次以一小時計費單位,不足一小時以一小時計;使用一小時後,如再繼續使用,均以半小時計費單位,不足半小時以半小時計。
拖洩時間之計算,自拖船駛離停泊處起,迄作業完畢止。
十八時至翌日七時工作時加收40%。
假日七時至十八時工作時加成30%。
申請經港務局同意至港外作業者,按基本費率加倍計收。
帶解纜費
計費單位:每次(元)
等級
纜 工 費
設 備 費
帶 纜
解 纜
帶纜船
帶纜車
總噸位未滿五千噸之船舶
656
431
1611
543
總噸位五千噸以上未滿一萬五千噸之船舶
863
656
總噸位一萬五千噸以上之船舶
1311
863
附註:
總噸位五百噸以下船舶帶結纜工作得自行處理。
十八時至翌日七時工作時加收50%。
假日七時至十八時工作時加成依第38頁規定辦理。
未使帶纜船、帶纜車者,免收設備費。
帶解纜工作起迄時間之計算,比照曳船時間之規定辦理。
工作船舶依表列費率為基準,由各港務局自行訂之。
給水費
計費單位:每噸(元)
項目
費率
碼頭給水
設備費
20
水費
25
水駁給水
設備費
50
水費
25
附註:
碼頭給水最低計費量,國際航線輪船每次為20噸,國內航線輪船每次為10噸。
水駁給水最低計費量,國際航線輪船每次為50噸,國內航線輪船每次為20噸。
自來水公司水價調查時,水費部份即比照調整。
十八時至翌日七時工作時,除依最低計費量收費外,設備費實際加設備費實際加 水量加收50%。
假日七時至十八時工作時,除依最低計費量收費外,設備費依第38頁假日加成規定按實際加水量加收30%。
水船或碼頭給水應申請人之因素未加水折返者,按最低計費量收取設備費(水費不收)。
依經濟部95年3月6日經授水 字第09520225680號公告,依水費附徵水源保育與回饋費5%,若經濟部調附徵百分比時隨之調整。
垃圾清理費
船舶在港期間,無論靠泊碼頭、或繫泊浮筒、或停泊錨地,自停泊開始至離港為止,均按下列規定計收垃圾清理費。
計費單位:每船每日(元)
項目
費率
總噸位未滿五千噸之船舶
197
總噸位五千噸以上未滿一萬五千噸之船舶
375
總噸位一萬五千噸以上之船舶
552
附註:
總噸位五百噸以下船舶按五折計收。
國際航線客輪、觀光輪加倍計收。
遊艇按10%計收。
假日加成依第38頁規定辦理。
貨艙廢棄物由船方自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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