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清淨家園全民運動執行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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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 |
計畫依據:
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5年8月訂定之「清淨家園全民運動執行計畫」及交通部基隆港務局執行計畫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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貳、 |
計畫目標:
為強化蘇澳港商港區域內各單位維護環境清潔之責,有效整合消防、港警、海巡、裝卸及租賃業者相關資源,發動全面清潔運動,以維護蘇澳港及週遭環境品質,提昇國際港口形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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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、 |
計畫期程及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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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計畫期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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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計畫期程原則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期程由95年8月至98年12月止,後續視基隆港務局執行期程研議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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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計畫範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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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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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港區範圍內之公、民營單位,廳舍延伸向外50公尺內環境清潔,蘇澳港行政大樓部分由蘇澳港行政大樓管理委員會負責督導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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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|
在港區各租賃業者、租賃區域延伸向外50公尺內,包含租賃區內堆置物料、空地、水溝、道路等環境清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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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 |
碼頭現場裝卸作業,由各裝卸公司負責,並由棧埠所負責督導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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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|
工程施工期間工區內外各項環境清潔維護工作,由工程主辦單位負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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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、 |
實施策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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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責成蘇澳港港區及辦公室清潔維護承包商全面加強清潔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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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2時起,為全港區「清淨家園清潔日」辦理大掃除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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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各公共區域每月擬訂重點清掃區域,並由相關機關、單位分配執行(詳附件一),相關之清掃用具由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購置提供,使用後歸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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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上述各相關機關、單位分配執行成果統計表(二)及照片(分執行前、中及後 ),請於每月5日前以電子檔提報本分局港航課(電子信箱:micky@klhb.gov.tw)彙整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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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、 |
經費需求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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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各機關年度預算相關經費支應。 |